卓一慧众知识产权商标质押需要哪些条件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企业的品牌战略纵然有征服世界的雄心壮志,也要从小小的一枚商标开始。作为品牌建设的第一步,商标申请尤为关键,因为它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未来发展。而且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时时都在产生着利润,所以大家都很关心商标的信息,那商标质押需要哪些条件呢?

卓一慧众知识产权--一、商标质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担保法》75条的规定,商标专用权的质押条件是“依法可以转让”。提醒企业办理商标权质押时应该注意以下的问题:

1、出质的商标须是有效的商标,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商标是否还在有效期,是否被撤销、注销或无效而丧失商标专用权。

2、商标没有被限制转让。如是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在查封期限内,商标是处于限制转让、许可或质押的状态。

3、商标是否已经质押过,已经质押的商标在其剩余价值不足的情况下是不能再次质押的,如果剩余价值足以再次质押,那么也需要在先质押的质权人优先受偿商标价值。

4、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用于以保证质押商标可以依法转让,从而保证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质押物变现以优先受偿。

卓一慧众知识产权--二、商标质押需要哪些材料?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融资,不仅仅是企业资金短缺时的一剂强心针,更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笔流动资产。因此,企业在初期选择商标时,需要尤为谨慎!

商标全类注册是指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所有的分类上都提出申请注册的行为。但是这样大范围的申请商标,肯定会耽误很多时间,花费很多金钱的,但是大家不要总是看到它的弊端,总的来说,商标全类注册还是利大于弊的!而且全类商标注册的好处有很多,例如说为了防止他人在性质、用途存在冲突或者不良影响的商品种类上注册;为了防止他人在自己今后可能进入的行业、商品上注册商标,自己“商标先占”等等。

商标权人无法阻止他人在其他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商标,即使是驰名商标也是不能阻止他人在不会带来混淆的商品上注册相同标识的商标,这就会给商标的权人带来麻烦,如果大家选择全类商标注册,那么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企业的发展不可能局限于当前商品种类,相反会不断的扩展,不断地加大领域,生产经营的范围可能会扩展到以前没有规划的行业或者商品,那么原先的商品种类的商标可能并不适合其他领域商标,如果这个时候再去注册,就很容易出现已经被他人申请了,那么只能够选择高价购买所得,这样对于企业来讲将是一笔不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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