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法课堂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这笔巨款

皮肤科医生刘军连 https://m.39.net/pf/a_9374354.html

李某与陈某经过恋爱后登记结婚。李某作为男方,李某的父母出资万元,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给儿子李某,用于给小两口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屋登记的名字为李某与陈某二人。小两口开开心心地买房后,举办了隆重的婚礼。婚后半年,李某与陈某多次爆发争执,双方的矛盾难以调和,走到了婚姻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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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你可以分,我父母给的万元是借给我们的,你也要还一半!

你有借条吗?这万是你父母送给我们的,不需要还!

父母出资买房的钱款

究竟该不该归还呢?

让我们一起看看律师的专业解答~

浙江京衡(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

于艳律师

关于父母出资用于子女婚后购房的款项性质,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最终这笔巨款归还与否还是证据说了算。

首先,借贷关系一般都出具借条,以此作为请求还款的依据。而赠与关系中,赠与人是通过赠与方式放弃了赠与物的所有权,一般不存在事后返还的问题。因此,在李某父母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却主张是借款,与一般常理不符。

其次,父母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决定了父母出资为赠与的可能性高于借贷。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希望让子女生活得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一般都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所以,需要提醒的是:

第一,父母如果出资给小两口购房,最好要小两口出具借条,作为父母可以不要求归还,但留着借据总是一份安心。

第二,如果实在不便于出具借条,银行转账给子女的时候,可以备注为“借款”。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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