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癌症等特重大疾病是否可以申请

网友

父亲患肝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费一万多,请问是否可以申请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合江县民政局的回复

网民朋友:

你好!关于你咨询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现答复如下:

按照《合江县城乡困难群众患终末期肾病等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第二条:“因患癌症等9类重特大疾病病种的城乡困难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民政城乡医疗救助等报销和救助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在2万元以上,超出2万元部分按50%给予补充救助,最高救助金额每年不超过10万元。

享受民政补充医疗救助的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6月10前,下半年11月10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社事办提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出院证明(诊断证明)、结算单、医院鲜章。各乡镇社事办在收到申请后,指导对象填写《城乡困难群众患终末期肾病等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医疗费用情况、肾透析费用情况一栏不填写)。由各乡镇待遇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对象的医疗费用或肾透析费用情况,签字后汇总上报县医保局盖章。各乡镇第二次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无达到门槛线,如符合条件,由各乡镇负责录入《城乡困难群众患终末期肾病等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汇总表》,报县民政局进行第三次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县民政局汇总并将《审批表》报一份原件到市民政局备案。

县民政局社救股-。

编/李佳璐杨露李顺审/税晓霞梁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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