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阳县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补偿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县拟于年3月份开展参合农民特殊病种鉴定工作。
特殊病种种类
高血压Ⅲ级高危及高危以上、心肌梗塞、风心病、肺心病、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精神病、癫痫病、活动性结核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共20种。
申办特殊病种提交的材料
(1)特殊病种申报表(医院领取);
(2)合作医疗证;
(3)医院相关疾病的就诊资料。
鉴定地点
医院(邢南镇卫生院负责精神病鉴定)
鉴定日期
各乡镇参合农民按规定时间进行鉴定检查。
3月14日—3月19日,高阳镇、邢南镇、晋庄镇。
3月20日—3月25日,庞口镇、龙化乡、蒲口乡。
3月26日—3月31日,西演镇、庞佐乡、小王果庄乡。
咨询电话
高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文章来源:高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