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文件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为做好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疾病病种(19种)
重症冠心病、风心病、高血压合并症、肺原性心脏病、肝硬化、脑梗塞、脑出血、糖尿病合并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帕金森病(PD)、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性结核病、房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二、申报材料
1.《垦区医疗保险慢性病认定表》;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3.申报疾病相关的2医院的住院病历,含相关的检查和化验报告单。对同时符合多个病种标准的可申报2个病种。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造假行为,视同骗保,并取消今后申请门诊慢性病资格。三、申报时间
申报人员可随时申请门诊慢性病认定,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报地点
1.各农场的申报人员,把相关资料报送医院。2.局直地区的、以及各农场在宝泉岭管理局居住的、医院住院的申报人员,可以把相关资医院医保科(新门诊楼二楼东侧医保5号办理窗口处),填写《垦区医疗保险慢性病认定表》。此通知执行时间年3月22日开医院医保科年3月23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