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慢性病是啥慢性病认定看这里

石家庄市年的慢病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各慢病患者纷纷开始递交资料,申请慢病认定。那么,什么是慢性病认定?什么人可以申请慢性病认定?慢性病认定成功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今天,小编带您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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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从普通门诊、住院、慢病门诊、特病门诊等多种角度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医疗保障,慢病门诊医疗报销待遇属于其中一种,为规范慢性病就医管理,保障参保居民(职工)门诊慢性病就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居民(职工)慢性病病种门诊就医管理办法。

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病,可于每年的3月、8月准备相关资料申请认定,市区经办机构每年的4月、9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认定后发放慢性病病历本,参保人员次月起享受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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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报销待遇:

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线为元,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付标准累加;基本医保支付比例为60%,封顶线:肺心病元、风心病元、心绞痛元、心肌梗塞元、慢性心力衰竭元、高血压元、脑血管病元、癫痫病元、重症肌无力元、帕金森病元、慢性肝炎元、肝硬化元、糖尿病元、慢性肾炎元、肾病综合症元、慢性肾功能衰竭元、系统性红斑狼疮元、类风湿性关节炎元、活动性肺结核元、精神障碍元、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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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慢性病病种范围及待遇(未享受公务员补助职工):

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付线为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费用水平类别分别确定。

费用水平较高的病种为元,具体病种为:

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

2.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

3.精神障碍;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肝硬化;

6.帕金森氏病;

7.重症肌无力;

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9.系统性硬化;

10.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1.慢性骨髓炎;

12.运动神经元病。

费用水平较低的病种为0元。具体病种为:

1.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

2.风心病;

3.肺心病;

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5.心绞痛;

6.心肌梗塞;

7.慢性心房颤动;

8.各种慢性心力衰竭;

9.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

10.慢性肝炎;

11.慢性肾炎;

12.肾病综合征;

13.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

14.癫痫;

15.活动性肺结核;

16.股骨头坏死;

17.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18.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减少症。

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累加,最高年度支付限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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