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每一名农村妇女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工作,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后,吸纳省妇联作为省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
年11月26日,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通知》,对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做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为妇女群众平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保障,使广大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
妇女同志能不能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利待遇?
出嫁、离婚、丧偶、农嫁非等特殊妇女群体
是否可以享有权益?
如何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
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
这些都是当下农村妇女同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