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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
年度下半年慢性病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范围(20种):
1、高血压(三期高危以及以上)2、风心病3、肺心病4、心绞痛5、心肌梗塞6、各种慢性心力衰竭7、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8、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9、肝硬化10、慢性肾炎11肾病综合症12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13、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14、系统性红斑狼疮15、癫痫16、精神障碍17、活动性肺结核18.帕金森氏病19、重症肌无力20、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
二、认定资料的准备:
1、慢性病认定表2、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出院小结、住院志)3、诊断证明(医院出具并加盖诊断证明章)黏贴在A4纸上4、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写名)5、纸质档案袋一个
三、时间安排:
1、8月1日——8月20日为居民准备资料时间
2、8月21日——8月31日将准备资料装入纸质档案袋交至党群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窗口。
特别提醒:
1、只办理在本社区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慢病病种范围”计划申报认定的人员。
2、职工医保人员请到单位或档案寄存机构办理。
3、请务必于8月21日——8月31日上交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4、认定结果根据市医保局安排另行通知。
5、慢性病认定表登录石家庄市医保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