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1

高血压

一、认定标准:

(1)医院住院资料/门诊动态血压结果(收缩压≥mmhg/舒张压≥90mmhg),若患者服用高血压药物而血压控制可,可提供医院相关证明;

(2)符合WHO高血压临床诊断标准:Ⅰ级高血压中的高危和极高危,Ⅱ级高血压、Ⅲ级高血压患者;

二、诊疗范围:

(1)抗高血压药物治疗;

(2)高血压伴发靶器官损害及相关临床疾病的治疗;

(3)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2

高血压性心脏病

一、认定标准:

(1)医院住院证明

(2)高血压认定标准+心脏彩超结果(如室间隔增厚或左室肥厚等)

二、诊疗范围:

(1)抗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的治疗;

(2)与该心脏病相关的原发疾病及继发疾病的治疗;

(3)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3

冠心病

一、认定标准:

(1)医院住院证明

(2)冠脉造影报告(狭窄≥50%)或冠脉CTA提示血管中度或中度以上狭窄/心电图、心肌酶谱、心脏彩超(如室壁瘤形成/室壁运动不协调)、血脂等报告

二、诊疗范围:

(1)抗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的治疗;

(2)与该心脏病相关的原发疾病及继发疾病的治疗;

(3)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4

风心病

一、认定标准:

(1)医院住院证明

(2)风湿免疫检查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符合风湿性心脏病表现)

二、诊疗范围:

(1)抗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的治疗;

(2)与该心脏病相关的原发疾病及继发疾病的治疗;

(3)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5

肺心病

一、认定标准:

(1)医院住院证明

(2)胸片(右下肺动脉干扩张/肺动脉段明显突出或右心室长大)、心脏彩超(肺动脉高压/右心长大)以及右心导管检查结果(+)等报告单

二、诊疗范围:

(1)抗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的治疗;

(2)与该心脏病相关的原发疾病及继发疾病的治疗;

(3)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一、资料相关准备:

a.冠心病:医院住院资料:冠脉造影报告或冠脉CTA报告;

b.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病:近半年内动态血压报告、心脏彩超;

c.风心病:近半年内心脏彩超报告

二、住院/门诊患者:

1、既往住院患者可在门诊1楼患者服务中心复印相关资料;医院相关医院盖章

2、门诊患者需首先完成相关检查并取得报告

三、办理流程如下:

01

社保卡挂心内科门诊号(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02

心内科医生查验报告后开具病情证明书及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书

03

患者携相关资料前往特殊门诊窗口(门诊楼1楼)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04

返回心内科门诊进行签字、开药

05

11号、12号挂号窗口进行结账

06

门诊药房窗口拿药

成医附二院·医院心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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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时间:2025年05月31日 13:36:30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