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理论与实践第十章癔症2

第三节临床表现

癔症的临床表现极其多样化,有学者认为几乎可以类似任何一种疾病。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癔症性精神障碍

又称分离性癔症,主要表现有:

1.癔症性朦胧状态表现为患者的意识范围缩小,时空感知局限,其言行多只反映其精神创伤内容,而对外界其他事物却反应迟钝。此种状态常突然发生,历时数十分钟,然后自行中止。恢复后患者对发病经过通常不能完全回忆。

2.情绪爆发常在遭遇精神刺激时突然发作,哭喊吵闹、捶胸顿足,甚至撕衣毁物、碰壁撞墙,尽情发泄内心愤懑。有人围观时症状更为剧烈。历时数十分钟后可自行缓解,亊后部分遗忘。

3.癔症性遗忘并非由器质性因素引起的记忆缺失。患者单单遗忘了某一阶段的经历或某一性质的事件,而那一段经历或那一类事件对病人来说往往是创伤性的,是令病人痛苦的。

4.癔症性漫游又称癔症性神游。此症发生在白天觉醒时,患者离开住所或工作单位,不辞而别,外出漫游。在漫游过程中患者能保持基本的自我料理,如饮食、个人卫生等,并能进行简单的社会交往,如购票、乘车等。短暂肤浅的接触看不出患者有明敁的精神异常。此种漫游事先无任何目的和构想,开始和结束都是突然的,一般历时数小时至数天,清醒后对发病经过不能完全回忆。

5.癔症性身份障碍又称双重或多重人格,主要表现为患者突然对自己原来的身份不能识别,以另一种身份进行日常活动。两种身份各自独立、互无联系、交替出现。常见形式为神怪或亡灵附体,此时患者对环境缺乏充分的觉察,注意和知觉仅限于周围的某些人和物。两种人格交替出现者称双重人格,多种人格交替出现者称多重人格。

6.癔症性假性痴呆一种在精神刺激后突然出现的、非器质因素引起的智力障碍。对于简单的问题,给予近似却是错误的回答,如1+1=3,一双手有9个指头,给人以做作的印象,这类表现为Ganser首先描述,所以又称Ganser综合征。另一类患者则突然显得天真幼稚,虽系成人却呀呀学语、活蹦乱跳、撒娇淘气,逢人便称叔叔阿姨,有人称之为童样痴呆。

7.癔症性木僵精神创伤之后出现较深的意识障碍,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某一固定的姿势,没有言语和随意动作。对外界刺激可没有反应。拨其上眼睑,可遇阻力,即使拨开,可见眼球向下转动,或避开检查者视线。通常数十分钟后即自行缓解。

二、癔症性躯体障碍

又称转换性癔症,主要指运动障碍和感觉障碍等转换性症状,也包括躯体、内脏障碍等躯体化症状。各种检查均不能发现神经系统和内脏器官有相应的器质性损害;其神经症状也与神经解剖生理相矛盾。其表现形式有以下几方面:

(一)运动障碍

1.痉挛发作受到精神刺激或暗示时发生,缓慢倒地,呼之不理、全身僵直,肢体抖动,或呈角弓反张姿势。患者表情痛苦,眼角含泪,一般持续数十分钟。值得警惕的是,国外报道大约有三分之一的这类患者可能合并有真正的癫痫。

2.局部肌肉的抽动或阵挛可表现为肢体的粗大颤动或某一群肌肉的抽动,或是声响很大的呃逆,症状可持续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停顿不久又可持续。

3.肢体瘫痪可表现为单瘫、偏瘫或截瘫。伴有肌张力增强者常固定于某种姿势,被动运动时出现明显抵抗。病程持久者可能出现废用性萎缩。

4.行走不能双下肢活动正常,但不能站立行走,站立时无人支撑,则缓缓倒地,也不能起步行走,但有时可以双足并拢,呈雀跃状跳行。

5.缄默症、失音症不用语言而用书写或手势与人交谈称缄默症。想说话,但发不出声音,或仅发出嘶哑的、含糊的、细微的声音,称为失音症。

(二)感觉障碍

1.感觉过敏对一般的声、光刺激均难以忍受,轻微的抚摸可引起剧烈疼痛。

2.感觉缺失表现为局部或全身的感觉缺失,缺失的感觉可为痛觉、触觉、温觉、冷觉或振动觉。缺失的范围与神经分布不一致。

3.感觉异常如感觉咽部有梗阻感或异物感,称癔症球;头部紧箍感、沉重感,称癔症盔。精神因素引起的头痛或其他躯体部位的疼痛,称心因性疼痛。

4.视觉障碍可表现为失明、管状视野、单眼复视。

5.听觉障碍表现为突然失聪,或选择性耳聋,即对某一类声音辨听能力缺失。

三、癔症的特殊表现形式

(一)流行性癔症

即癔症的集体发作,多发生于集体生活且经历、观念基本相似的集体中。起初有一人发病,可能是癔症或是其他精神障碍,周围目睹者受到感应,出现类似症状。通过自我暗示和相互暗示,可短期内呈现爆发性流行。发作一般历时较短,症状相似,女性居多。

(二)赔偿性神经症

有人认力这属于癔症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工伤、交通事故或医疗纠纷中,受伤害者往往显示、保留和夸大症状。如处理不当,这些症状往往可持续很久。一般认为,症状的夸大或持续,并非由于患者本人的意志努力,而可能是无意识机制在起作用。

(三)职业性神经症

是一类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运动协调障碍,如长期从事抄写工作者的书写痉挛,舞蹈演员临演时的下肢运动不能,教师走上讲台的失音、声音嘶哑、或口吃。当进行非职业活动时,上述功能皆恢复正常。

(四)癔症性精神病

在精神刺激后突然起病,主要表现为意识朦胧、漫游症、幼稚与紊乱行为及反复出现的幻想性生活情节与片断的幻觉、妄想。自知力不充分,对疾病泰然漠视。此病一般急起急止,病程可持续数周,其间可有短暂间歇期。缓解后无后遗症状,但可再发。

第四节起病形式、病程和预后

起病大多急骤,常由明显的精神因素促发。

病程有发作性和持续性两种,大多数分离性障碍都呈发作性病程,如癔症性朦胧状态、情绪爆发、癔症性遗忘、癔症性漫游、癔症性身份障碍、癔症性假性痴呆等。大多数躯体性障碍呈持续性病程,如癔症性瘫痪、癔症性失音、癔盲、癔聋、以及癔症性感觉缺失等。一般认为癔症的预后是良好的。60%-80%的患者可能在一年内自发缓解。Ljungbeig对例病人进行为期1年、5年、10年、15年的随访,发现各次随访时仍保持癔症症状者分别为38%、23%、21%、20%。表明大部分患者预后良好。但D.K.Ziegler对60例癔症追踪20?25年,48例(即80%)仍患癔症。似乎应了医学界的一句老话,“一次癔症,终身癔症”(Oncehysteria,alwayshysteria)。令人惊异的追踪结果是由Slater在年报告的,他对某一神经科诊断的85例癔症追踪9年,发现其中28人是肯定的器质性疾病。另24人最初便有两个诊断,癔症与器质性疾病。只有33人(39%)没有明显器质性疾患,但其中仍有2例精神分裂症、7例内源性抑郁。Reed在年追踪了由精神病学家诊断的例癔症,其结果与Slater的报告惊人的相似。

癔症预后有如此不同的结局,部分病例可能系误诊的结果。同时也提示,癔症的本质可能尚未完全把握。

第五节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诊断

CCMD-2-R制定的诊断标准有以下四条:

(一)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

(二)有下述表现之一者:

1.分离性遗忘症(癔症性遗忘);

2.分离性漫游症(癔症性漫游);

3.分离性身份障碍(癔症性双重或多重人格);

4.癔症性精神病;

5.转换性运动和感觉障碍(转换性癔症);

6.其他癔症形式。

(三)症状妨碍社会功能。

(四)有充分根据排除器质性病变或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二、鉴别诊断

一方面癔症的发作几乎可以模拟任何疾病;另一方面为数不少的神经精神疾病和内科疾病都可出现癔症样发作。这种一病多症与多病一症的相互重迭、扑朔迷离,使癔症真假难辨,易有误诊,有时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一)与精神疾病的鉴别

1.反应性精神病反应性精神病和癔症同属心因性疾病,急性反应性精神病如反应性木僵、反应性朦胧状态、神游样反应与癔症的基本发作形式鉴别颇难。反应性木僵是在急剧的精神刺激下迅速发生、僵住不动、情感反应消失、甚至不能躲避危险,为时较短。癔症性木僵则较为少见,且多伴有抑郁、痛苦的表情。反应性朦胧状态及神游样反应均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表情惊恐、动作杂乱无章、狂奔乱跑,具有自动症或原始的防卫反射的性质。癔症的意识朦胧或神游虽有意识障碍,但在意识障碍的水平和涉及的内容方面不一致,呈多样化。如表现为管视,对局部的事物感知淸晰,而对更广大的时空感知模糊或感知缺乏。癔症性神游虽无目的,却能进行许多较为复杂的活动,如购物、乘车等。当然,要将癔症与反应性精神病鉴别,并无捷径可行,尤其是第一次发作鉴别尤为困难。像所有功能性的精神障碍的鉴别一样,不能期望列出一张鉴别表就解决问题,必须分析全部临床资料,病前性格、病程转归、有无复发都有助于鉴别。

2.精神分裂症一般情况下癔症与精神分裂症的鉴别并不困难。癔症的情感暴发和幼稚动作等表现易与急性发作的精神分裂症青春型相混淆,青春型患者的情感变化莫测、忽哭忽笑,与周围环境无相应联系,行为荒诞离奇、愚蠢可笑、不可理解。同样因为尚无病因学鉴别手段,故仍依赖病程的纵向观察资料来鉴别。

(二)与神经系统有关疾病的鉴别

1.癔症性感觉障碍癔症的感觉障碍不符合解剖学中神经分布的规律,如呈手套式或袜套式。此种情况尚应与周围性神经炎相鉴别,癔症受累区域边缘过于整齐划一。癔症的偏身感觉障碍亦是如此,常以人体正中为界,不偏不倚,实际上两侧神经末梢的分布是交叉过界、互相渗透的,器质性损害时受累区应略小于相应的神经分布区。

2.癔盲一般而言,因神经系统损害而失明的患者对光反射消失,然而顶、枕叶病变引起的皮质性盲则可保持正常的瞳孔反射。此时较难与癔盲相鉴别。对于一个失明而对光反射正常的病人,我们可用一个有垂直条纹的滚筒,在病人眼前慢慢转动。若病人有不自主的眼跟踪运动(运动性眼震)便可认为是癔盲。

3.单侧癔盲用特制的红色玻璃眼镜罩住健眼。令其认一行红黑相间排列的字。癔肓患者可全部读出,并称是健眼所见。实际上透过特制的红色镜片仅能认出黑色字体,而红色字体显然是那只“盲眼”认出的。

4.癔症性管视管视一般只见于癔症,但梅毒与青光眼可能有相似表现。可用以下方法鉴别:测距离一米和两米处视野,如大小相同,呈圆筒状则是癔症。因为正常情况下,视野不论受损与否,都呈圆锥状,近小远大,才符合透视原理。

5.复视单眼复视一般都是癔症性的,仅在眼科的晶状体脱位和顶叶损害时偶可引起。三重复视,从理论上讲不可能是生理性的。

6.癔聋可从熟睡中被叫醒。另外可作耳蜗瞳孔反射试验,即突然巨大的声音刺激可发生同侧眨眼运动,头颈躯干反射性地转向该侧,或发生瞳孔先收缩,然后扩大的现象。

7.癔症性疼痛声称疼痛剧烈,但缺少器质性疼痛时所伴有的那些生理反应,主诉最多的是头痛、腰背痛及不典型的面部疼痛,疼痛的时间、性质、部位常常变化,镇痛剂、镇静剂往往无效,而抗抑郁剂可能获意外之功效。不过这一症状的澄淸并非易亊须小心地排除许多有关疾病。故有人认为,一个医生诊断癔症性疼痛的次数与他的诊断能力是呈反比的。

8.癔症性轻瘫癔症性轻瘫极少出现于颜面舌颈肌群,而常见于四肢。当患者双上肢轻瘫时,可令其正坐,医生将患者双臂抬高至头顶水平,然后突然松手,可见患者双臂在空中晃动数秒钟方才垂下,这显露了患者内在的拮抗肌力。另亦可使患者双手朝两侧伸开抬高平肩,掌面向上,然后令其双手收回搁放在同侧膝上。正常人或器质性轻瘫者掌面贴腿,拇指在内侧、处内收内旋位置,而癔症则是掌面朝上,拇指朝外。

9.癔症性偏瘫令其仰卧,医生将手置于患者足踵下,令其抬高健侧腿,便可察明患者是否真正瘫痪。因为正常的反应是:抬高一腿时另一腿会自然下压,如果“患腿”下压了,那么显然不是真正瘫痪。通过相反的指令,即令其努力抬起患腿,则可测知病人是否有抬起患足的愿望。因为如果健腿不下压,便说明他根本没有努力抬起患腿的打算。须注意的是,这个试验仅在完全偏瘫的鉴别中有意义,不宜于轻瘫的鉴别。

10.双下肢癔瘫病人仰卧,床面稍倾斜,头高足低,双足并齐紧貼床面,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令其坐起。坐起时,正常人双足跟稍离床面;器质性瘫痪者双足跟高离床面;唯癔瘫患者双足跟不离床面。

11.癔症性单肢立行不能癔症性偏瘫患者步行时做作性地直线向前擦地拖移,而器质性偏瘫患者则多是由后向外、再绕至前,呈划弧形前进。

12.癔症性硬瘫癔症性硬瘫肌张力时高时低,变化不定。而器质性硬瘫时肌张力改变较为固定,如呈铅管样、齿轮样或折刀样。

13.癔症性木僵使用阿米妥麻醉分析的方法,其诊断和治疗的效果都被认为是肯定的。麻醉分析后,抑郁性木僵的患者变得话多开朗;精神分裂症患者变得症状更多、令人难以捉摸;器质性木僵者依然如故;而癔症性木僵却能迅速地得到改善。

诱发咽反射亦能迅速地改善癔症性木僵,而器质性木僵则否。

14.癔症性痉挛发作与癫痫大发作的鉴别见下表:

癔症性痉挛发作

癲痫大发作

发作诱因

多在精神刺激之后

常无明显诱因

先兆

可以有,但内容形式多变化

内容形式固定

发作形式

翻滚、四肢乱舞:幅度大、表情痛苦

症状刻板,强直期、阵挛期次序分明,呼吸停止

拇指

发作握拳时常在其余四指之外

常在其余四指之内

言语

可以讲话

绝无

意识

多淸楚、可有朦胧

丧失

大便失禁

可有

小便失禁

偶有

常有

眼球运动

躲避检查者

固定朝向

眼睑

掰开时阻抗大

松弛

咬伤

较少咬伤自己,可咬伤他人

可咬伤自己的舌、唇

摔伤

较少、较轻、受伤部位分散

较重、多伤在头部、肢体

持续时间

数分钟到数小时

不超过数分钟(除外持续状态)

发作地点

多在人群中、安全地带

不择

睡眠中发作

常见

脑电图

正常

可见棘波或阵发性θ或δ波

另外,癔症痉挛发作尚需与破伤风鉴别,后者意识完全清楚,主要是咀嚼肌痉挛,呈苦笑面容。狂犬病的痉挛则易在饮水时诱发,那是因为吞咽肌群麻痹的缘故。

15.癔症性遗忘、神游与假性痴呆这几项症状多发生在精神刺激之后,如战争中的士兵、被控告的罪犯等。重要的是排除器质性疾病,下面几点有助于这些分离状态与器质性疾病的鉴别:①癔症神游期间,可进行较为复杂的活动。②癔症性记忆丧失、人格转换通常是突然发生的。③记忆的丧失仅影响生活能力的某一特殊部分,而其他部分完好。④痴呆的水平很重,智能障碍与其行为水平不一致。⑤过渡到正常状态也是突然的。⑥没有神经系统疾病的阳性发现和病史。

(三)与内科疾病的鉴别

癔症的躯体化症状有主诉多、症状变化多、累及的生理系统多等特点,常常难用某种内科疾病进行一元化的解释。但更重要的证据是内科病的体征和检查结果。需与癔症鉴别的常见内科疾病有:

1.肝脏疾病尤其是肝昏迷前期,血氨浓度增高,脑组织在去氨过程中消耗大量的辅酶、高能磷酸及a-酮戊二酸,因而减少脑细胞能量来源,这是出现癔症样发作的主要原因。血氨增高、肌阵挛及病理反射,肝大、黄疸、口臭、腹水、严重肝功能异常是鉴别的重要指征。

2.肺性脑病因呼吸性酸中毒引起,多表现为昏睡或阵发性谵妄状态。视乳头水肿、脑电图异常、动脉血氧及二氧化碳结合力的改变和肺功能不全的临床表现是鉴别的重要依据。

3.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伴发的精神症状以神经衰弱和躁郁症状群较常见,也有表现为癔症样发作者。血非蛋白氮、二氧化碳结合力增高以及尿中毒的临床表现均可资鉴别。

4.心脏疾病冠心病、风心病患者在精神剌激后可表现为失神、晕厥或谵妄状态,可酷似癔症发作。心绞痛发作史、心脏扩大、心力衰竭及心电图的异常可为鉴别指征。

5.甲亢甲亢患者常表现为情绪不稳、易激动,甲状腺危象时尚可出现痉挛发作或昏睡等。甲状腺肿、基础代谢、放射性碘及T3、T4的测定均为鉴别手段。

总之,癔症与内科疾病的鉴别主要取决于内科疾病的特殊体征、症状及实验室检查的阳性发现。当然,癔症患者对内科疾病并无天然免疫的能力,完全可能集癔症与内科疾病于一身。这种情况下,往往易将内科疾病漏诊,尤其是在内科疾病尚未完全表现出症状时。

(四)与诈病的鉴别

诈病是指毫无病情,为了某种目的而装扮成疾病;或是虽有一定病情,为了达到某一目的而故意扩大病情的情况。诈病的特点是:

1.有非常明确的目的,有一定医学知识或有以往接触同类病人的经验。

2.乐于诉说和表现自己的“症状”,而这些症状多系主观感受性质的,如疼痛等。并十分注意周围人对自己“症状”的态度和反应。

3.“症状”多是突然产生。缓慢发生或既往反复发作者均极少,且目的一旦达到后,“病情”会在不久的时期内痊愈。诚然,很多学者强调癔症的发作似乎也有“目的”,但这种目的是从客观上分析出来的,患者并无明显的意识。更重要的鉴别是,癔症的症状一旦发作,其变化的动态是无法控制的,是一种应激的反应。而诈病的“症状”发作则完全由其主观愿望决定、随意控制,目的一旦达到,“症状”也就不治自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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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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