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肥乡区委书记赵洪山到毛演堡乡调研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区领导许玉义、路志平,区委办、扶贫办、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毛演堡乡党委书记参加。
在毛演堡乡东谢店村“两委”办公室,洪山书记听取了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全面详细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
洪山书记强调,要把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作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群众工作、走好群众路线的过程,作为树立干部形象、转变工作作风、凝聚民心力量的过程,尽心尽责抓紧抓实。
乡域经济发展和精准扶贫推进组务必思路清晰,指导到位,卡死时间节点,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全区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不走弯路。
分包乡镇的县级干部务必深入乡镇,督促指导做好这项工作。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乡镇务必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集中精力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确保真正在岗在位在状态。
区扶贫办务必开阔思路,研究政策,当好参谋,科学把握,做到安排有力、高效推进。
乡村两级务必高度重视,传导压力,压死责任,严格程序,严格审定,严格评议,严格把关,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8月30日下午,肥乡区立即召开了全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工作推进会。出席会议的有:区人大主任蔡清彬,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田建文,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温建民,区人大副主任王绍山,政府副区长李强伟,区政协副主席路志平。
会议由区人大主任蔡清彬主持。
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田建文宣读了《关于对区计生局驻辛安镇镇孟陶庄村“回头看”工作队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和《关于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队驻村在岗督查情况通报》,旨在警示各乡镇、各单位特别是安排驻村工作队的单位,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迅速开展自纠自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温建民对工作队管理讲了具体要求和意见。人大主任蔡清彬做了总结讲话,指出了各乡镇和驻村工作队存在的共性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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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肥乡区建档立卡“回头看”
明白纸
一、本次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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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识别。对全区个行政村乡村人口(包括、、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和年建档立卡未脱贫户),逐村逐户开展贫困人口识别认定工作。
(二)实事求是。贫困人口识别不设规模。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识别标准,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全部纳入,不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全部剔除。
(三)公开公正。坚持做到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设立公开墙、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群众认可、社会稳定。
(四)整户识别。贫困户的识别要以户为单位进行整户识别,原则上按照户口簿登记人员为准,入赘或嫁出子女以常住地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因学户口迁出的、共同生活的无户籍人口、应征入伍的义务兵与家庭成员合并识别。
(五)统筹兼顾。实行分级负责,工作队牵头、乡村为主体、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基础,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全面推进。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口和住危房户同步识别认定、相互有效衔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三位一体”统筹开展、有序进行。
二、识别标准及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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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识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的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认定。
(二)统计基期。本次识别登记的时间节点为年7月31日,收入核算标准时期为年1月1日-年12月31日。
(三)识别政策。
1.确定识别界限。坚持“六不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家庭成员中有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家庭有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家庭成员拥有小轿车(含面包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举家长年在外(1年以上)并且失联的。
2、落实“五纳入”。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元的;长期居住(半年以上)唯一住房为不安全住房的(以住建部门鉴定结果为准);家庭饮水未达到农村安全饮水标准的;家庭中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因贫困辍学的学生的;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家庭收入减去自付医疗费用后负债较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由本人提供病历、住院证明及诊疗费用凭据),或经济困难没有进行及时治疗的。有一项及以上指标符合“五纳入”,则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条件,可以列为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对象。
3.分户老人认定。原则上老人和子女均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老人可以认定为贫困户;老人符合贫困识别标准,子女属于“六不评”中前五项情况的,一般不予认定为贫困户。老人患大病或法定赡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议,符合标准的可纳入识别对象。
4.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不纳入建档立卡范围,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认定的标准主要是“三保障”问题是否到位。
5.养老金不计收入。按照国办发〔〕70号规定,“十三五”期间,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认定时,中央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工作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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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头看”工作自年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
(一)组建工作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由区组织部具体负责,抽调区直、乡(镇)干部、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组成工作队。贫困村每村安排一个工作队,非贫困村视任务大小,两个或多个村安排一个工作队。工作队主要负责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入户调查、填写各种表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核,采集和录入贫困户信息,帮助确定脱贫计划。
(二)搞好动员培训。分级培训,深入宣传。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全区“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统一动员、统一部署、统一培训。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及行政村也要召开培训会,广泛宣传发动,同时,各村要在显著位置书写“回头看”标语和张贴政策明白纸。各级动员培训会均需做好参会人员登记、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留存和发放政策明白纸。对不能到会的农户,逐户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务必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
(三)确定识别对象。在广泛宣传政策基础上,对所有农户(含、、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和年底建档立卡未脱贫户)进行逐户走访调查并留取影像资料,重点讲解贫困户申报条件,同时按照“五必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郞、五看有无病人躺在床)和“六优先”(有重病病人的、有重度残疾的、有因贫辍学的、无劳动能力的、无赡养(抚养)义务人的、无安全住房的优先)原则,对其生产生活条件进行初步核定,认为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农户可向村委会提交《贫困户申请书》;农户自己申请有困难或未提出申请的,村民小组认为其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可代为申请。
(四)村级评议公示。对提交申请的农户,工作队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按照“六不评”标准,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符合条件的填写《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和《家庭财产查询授权书》,列为评议对象,并留存影像资料。
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五必看”和“六优先”原则,逐户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须获得参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有效,形成贫困户初选名单,在村显著位置的固定墙体用油漆书写贫困户初选名单予以公示(时间5天),并留存影像资料,如村民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村委会提出复核,也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投诉,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复核后2日内作出答复。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支部、村委会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
(五)乡(镇)审核公示。乡(镇)党委、政府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后,由乡(镇)政府在各行政村进行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定贫困户名单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
(六)区级比对核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公安、民政、住建、国土、工商、残联、银行等进行数据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反馈乡村和农户,核实后删除。
(七)区级核查公告。区扶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定的贫困户和其他农户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核查,确保不漏评、不错评。核查结束后,将确定的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公告。
(八)将“回头看”识别结果与原建档立卡系统进行对比。识别结果与原建档立卡系统数据核对,对原建档立卡系统数据中脱贫户、贫困户在这次识别中的情况,进行分析,逐户核对,分类统计,按照原建档立卡系统脱贫户、贫困户认定标准重新确定建档立卡系统数据,使系统数据真实可靠、符合实际。
(九)录入信息系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乡(镇)、工作队和村干部负责采集贫困户信息,逐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经户主签字确认,拍照(以贫困户自家房屋为背景给户主(或家庭主要成员)拍照、户主签字时拍照)后存档,按照“谁入户、谁识别、谁录入”原则,由工作队员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十)落实精准帮扶。对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建立结对帮扶机制。由村委会和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制定脱贫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发放填写《扶贫手册》,留存影像资料。
四、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家庭成员以户口本登记人员为准(入赘或嫁出子女以常住地为准)。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
五、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家庭年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成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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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收入(元):主要指调查年度(年)该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所有工资收入。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
财产性收入(元):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转移性收入(元):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生态补偿金。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六、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情况如何界定?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实施细则(冀人社发〔〕47号)中规定的河北省医疗保障救助对象18种普通慢性病和4种重大慢性病。
18种普通慢性病: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性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
4种重大慢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
我们必须吃透政策,
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的意愿和需要,
明确方向和目标,
汇聚民智,
严谨细致,
高度重视,
全力以赴,
打赢肥乡区消灭贫困的歼灭战!
文字
高松
图片
胡跃腾、信昕(辛安镇镇)
编辑
胡跃腾
校对
李笑波
审核
张志民、田运岭
素材来源
区扶贫办、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之家V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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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weiguanfei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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