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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拆迁安置房房主一直不办理产权证,买房人该如何维权?
拆迁安置房买卖一直是司法实践当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特别是向南京这些地区,最近几年拆迁安置房的价格都翻了一倍到两倍,高额的利益差导致很多卖方抛弃最起码的诚信和契约,给买房人过户造成了很多障碍,甚至还经常有败诉的情形出现。前期,我们已经就拆迁安置房的买卖、过户、风险控制、尽职调查等做了大量的专题分享,但是最近有很多网友向本人咨询,关于出卖人一直不办理产权证该如何维权的事情。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延成律师现做如下的专题分享:
南京房产律师钟延成律师观点一:甄别原因。出卖人不办理一手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有些出卖人是基于不履行协议的角度进行考虑,有些是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有些是因为政策原因,有些是因为限购,有些是因为违规拿房的原因。这需要我们对这些原因进行初步的甄别。
南京房产律师钟延成律师观点二:看菜吃饭。基于上述原因,我们需要采取不同的诉讼思路。第一、对于房屋具备办证条件但是出卖人故意不办理产权证的,可以进行诉讼强制办理产权证后强制过户;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需要追加原来的房产开发公司作为第三人或者共同被告,这样法院的判决才有执行能力。第二、对于因为违规拿房无法取得产权证的,需要向所在市的房改办及时进行查询核实,如果确实无法获得的,则可以解除合同向出卖人进行索赔。
南京房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