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了国家标准《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以下附编制说明及征求意见稿全文:国家标准《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国家标准《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是由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纳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项目计划的任务,计划号是-T-,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立项计划中的标准名称为《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该标准计划于年1月9日下达,拟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创新管理技术委员会(ISO/TC)第三工作组起草的《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工具和方法指南》(ISO)。ISO是由我国提出并主导制定的首个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提案。2.主要工作过程该标准项目是与国际标准同步推动起草制定,项目起草组由ISO起草组中的中国专家组成员组成,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知识产权及创新管理领域专家重点参与。年10月,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办了ISO/TC第四次年会,在会议上正式提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制定总体思路初步构想,获得各国专家高度赞誉。会后,中国专家团在充分了解国际标准制定规则基础上,根据会上各国专家的意见、建议,形成了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制定总体思路初步构想和提纲,并在会议结束后通过中国国家标准委向ISO/TC秘书处正式提交书面提案——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案(NWIP)。年2月,由我国提出并主导的首个知识产权管理新国际标准提案《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该名称为标准立项时的名称)获得批准立项。同期,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了国家标准立项草案和建议书,并提出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建议。年1月国家标准委下达了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年10月的巴黎工作组会议后到年3月伦敦年会前,SAC/TC项目组共组织召开7次工作推进会议,专题研讨国际标准制定。伦敦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根据国内讨论成果与各国专家深度谈判协商,明确了项目初稿框架并形成分工方案。会后,新工作草案于年8月修改完成。年10月东京会议,中国代表团参会并引导各国专家讨论了项目文本中的技术性问题,梳理了标准附件等必备部分内容。会后,年12月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草案。年瑞典斯德哥尔摩会议闭幕式上,我国专家向大会全面介绍了工作草案内容,委员会表决认为该工作草案内容成熟,文本所有技术问题基本解决,同意ISO省去CD阶段,直接进入DIS阶段。年5月,在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组织下,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完成了DIS稿投票中的全部意见处理,形成ISO的最终标准草案稿(FDIS),这为标准的如期发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年8月,由中国专家主导的ISO《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工具和方法指南》启动国际标准发布前的FDIS阶段投票,以零反对票获得通过。年11月29日ISO正式发布。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用线上会议方式,组织参与ISO起草的专家、标准领域专家,就文稿翻译工作进行了多次工作研讨。年1月,基于ISO国际标准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二、本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等同采纳ISO:,在结构体例的安排上遵循ISO/IEC导则对指南标准的结构和要求。本标准包括:前言;引言;第1章范围;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第4章知识产权管理架构;第5章知识产权战略;第6章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附录A(资料性附录)发明记录和披露的工具和方法;附录B(资料性附录)知识产权的产生、获得与维护的工具和方法;附录C(资料性附录)知识产权检索的工具和方法;附录D(资料性附录)知识产权权利评估的工具和方法;附录E(资料性附录)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工具和方法;附录F(资料性附录)知识产权开发利用的工具和方法。三、有关本标准编制技术说明1.本标准起草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处理说明。首先,本标准等同采用ISO:,这意味着本标准的内容与ISO标准保持一致。其次,本标准等同采用的ISO:是ISO系列标准的组成部分,涉及由ISO/TC创建的系列标准:a)ISO:创新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为理解和实施本标准提供必要背景;b)ISO:创新管理体系—指南,为开发、实施和维护创新管理体系提供指导,体系中的所有后续标准以其为基础;c)ISO:创新管理创新伙伴关系指南,提供了选择外部伙伴关系的指导和工具以强化成功创新;d)ISO/TR:创新管理评估指南,提供了组织计划、实施和跟进创新管理评估的指导。第三,本标准在文本翻译上,充分与ISO、ISO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标准保持一致。鉴于ISO等管理体系标准在中国翻译转化并广泛应用实施,很多词汇已经在企业、认证机构得到了广泛认同。因此,总体上来说,本标准的大部分术语、词汇的翻译,与现有管理体系标准保持一致。但为了使用者易于理解和区分,有些词汇虽然在国内有认同的翻译,还是给出了不同国内的表达。例如,IntellectualProperty译为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译为知识产权权利以方便标准使用者理解。2.按照新版GB/T1.1-规定的各项指标编排。3.本标准由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四、预期达到社会经济效果分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发布实施以来,超过4万家创新主体实施了这几项标准,极大提升了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该项国际标准采纳了3项国家标准的实施经验,同时吸收了全球先进创新管理理念,围绕创新全过程,突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创新的核心作用,我国创新主体提供更高标准。该项标准预期市场前景广阔,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五、标准涉及专利情况本标准不涉及专利问题。六、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本标准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其他相关标准无矛盾和不协调的情况。七、重大分歧意见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标准等同采用翻译过程中没有重大意见分歧。八、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建议本标准的性质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九、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建议本标准批准发布6个月后实施。十、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无。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