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朋友在咨询,投资住宅、公寓和商铺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届时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插图来自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其实国家层面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有相关法律依据了,早在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就已经阐述过了,这些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普涨,很多刚需家庭购买一套房子投入的资金占据了家庭总开支的50%以上,那么老百姓来说,花了这么多钱的买的一套房子自然会对产权的问题很关心,那么为了打消民众的顾虑,在去年已经颁布,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也详细阐述过了,内容基本上延续了物权法里的法律依据。两部相关法律同时在强调一件事情那么对于民众来说大可放心。
重点解读一下法律条文:
1、你买的房子如果土地性质是“住宅建设用地”的话,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至于续期后税费如何缴纳,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政策,个人认为大家不必担心,费用应该会很低,绝大多数的普通家庭肯定能够承担的起,因为这事关民生问题,事关全国上亿的家庭和几亿的民众住房的问题,届时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时,肯定会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还有人建议首套房免税费,我认为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也不是没有可能性,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2、你购买的房子如果土地性质是“非住宅建设用地”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意思就是你买的时候已经明确约定好,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那就按照约定来,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政府法规来处理(大概率是两种方式,一种是产权到期前提前一年申请延期,如获得审批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另一种国家依法收回)
补充: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都是70年产权的住宅用地;公寓大部分是40产权的商业用地,也有开发商承诺70年产权的公寓;商铺大部分也是40年产权的商业用地。
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