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常见咨询问题系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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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如何申办门诊特殊疾病?

一、对象范围

富顺县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的参保人员。

二、申办材料

(一)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认定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1张;

(三)提供一年以上或近一年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鲜章),与申报病种相应的检查报告等。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还需提供医院医生制定的最新治疗方案(加盖鲜章)。

(四)申请门诊特殊疾病中的精神类疾病资格认定,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精神科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相关病历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三、申办流程

1.第一、二类居民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每月1-5日,申医院(医院、医院及自贡市第一、二、三、四、五医院)提交申请资料。

2.第三类居民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工作日上班时间,申请人向县医保局医疗监督管理股提交申请资料。

居民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时限

有何规定?

一、对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条件的,从审批的次月起,按月计算资格认定后产生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每次审定符合病种享受时限为36个月,期满需重新申请审定,符合条件才能继续享受其待遇。

二、参保居民认定门诊特殊疾病资格后,在有效期内,超过6个月未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或出现中断用药达到6个月的,停止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需重新申请。

居民肺结核有哪些报销政策?

普通肺结核作为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耐多药肺结核作为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畴,参保居民在我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实行按月限额报销:

1.治疗普通肺结核的参保居民在疗程内发生的符合报销的费用按70%报销,每月限额报销元,限额时限8个月,疗程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元。

2.治疗耐多药肺结核的参保居民在疗程内发生的符合报销的费用按70%报销,每月限额报销元,限额时限22个月,疗程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元。一个年度内患者承担一次住院起付线。个人自付部分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职工如何申办门诊特殊病种?

一、对象范围

富顺县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内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方式

分为即时办理和集中办理两种方式。

(一)即时办理的病种有:对肝、肾移植及骨髓移植术后的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的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白细胞性血液病。

(二)集中办理的病种有:肺心病、冠心病、原发性高血压、风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心脏换瓣膜术后、心脏起搏器手术后、糖尿病、甲亢、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前列腺增生症、肝硬化(失代偿)、重型精神病、结核病、类风湿关节炎、痛风。

三、申办材料

(一)即时办理:

1.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认定表;

2.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1张;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辅助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集中办理:

1.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认定表;

2.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1张;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医院住院病历医院出院证明;医院以上医疗机构的出院证明、近期门诊病历、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精神病医院治疗的,需有住院病历复印件。

四、申办流程

(一)即时办理:

工作日上班时间,申请人(委托人)持申报材料到县医保局医管股提交申请资料。

(二)集中办理:

申请人于每年4月、10月向县医保局医管股提交申请资料。

单行支付药品如何备案报销?

一、提供资料

(一)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认定机构、治疗机构、责任医师、供药机构证明(盖章);

(二)《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药品使用认定表》(按表内要求填写并盖章);

(三)《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药品病种治疗方案申请表》(按表内要求填写并盖章);

(四)涉及药品的发票(原件)、处方、费用清单等;

(五)身份证和银行卡(折)复印件(若不是病人本人银行卡或折复印件,使用他人卡或折复印件的,还需提供该人与病人的关系证明)。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先到县行政审批局6楼医保局医管股审批备案,再到医保服务大厅2号窗口交件申请报销。

业务咨询电话

医疗监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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