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这部年首播的电视剧,在网上有很多推崇者,豆瓣8.5万人看过,评分9.2。
原著小说《遥远的救世主》(作家出版社,年版)评分8.7,也是相当高了。知乎上有很多问答探讨作品(电视剧+小说),一些人甚至说从中看出了世界、社会、人性的本质或是底层规律。
有这么神吗?
怀着巨大的好奇,老理看了小说《遥远的救世主》。
总体而言,阅读时感受经历了如下变化:
——故弄玄虚:对主人公的出场极尽渲染、卖关子、说的神乎其神,令人生厌,如果不是有8.7的评分,我可能就放下不看了。
——故作高深:主人公开口闭口“如来”、“文化属性”、“规律”等词汇,让人感觉没有烟火气、不像“人”。
——峰回路转:从五台山拜访庙里的大和尚,感觉有点意思了。
——天人之道:从格律诗公司的绝地反击和丁元英的运筹帷幄,感觉确实抓住了市场经济和中国文化的一些规律或特点。但若要说天道或者世界社会的本质,还不至于,达不到这样的高度。否则置人类数千年来的思想家、哲学家于何位?
如果有人硬是觉得这部小说讲透了人性、讲透了中国文化属性,视之为“封神之作”,那只能说他读书太少、太没文化了。
对于中国文化的反思在清末民初掀起一个高潮,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又掀起一个高潮,甚至现在知识界也仍在探讨。之所以小说中显得“惊艳”,只是因为很少有人在小说中直接探讨这一话题罢了。
下面聊一些感受和思考。
1、艺术性并不高
其实,从文学艺术性上来讲,这部小说很是平淡。
首先,情节不复杂、不曲折、不烧脑。
一条丁元英和芮小丹的爱情线,一条丁元英指导一群人创业的故事线。基本能猜测出故事走向。
其次,对人物塑造的功力火候不够。
我们经常说好的作品把人物写活了,作家创造出一个人物之后,这个人物就仿佛有了灵魂,有了“活人”的能动性,说他自己要说的话,做他自己应该做的事。虽然是作者在创作,但给人的感觉是主人公已经完全脱离了作者的窠臼,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有意识的“活人”。
反观《遥远的救世主》,人物所说话语与其身份、性格不符,有许多刻意或者矛盾的地方。
为作品辩护的人可能会说,人本来就是一个矛盾体,当然会有矛盾的话或矛盾的行为。
我认为,人确实是矛盾体,但不管怎样矛盾,只要人不傻,他的所言所行还是符合人之为人的“基本逻辑”的。只不过有些逻辑他人无法理解、无法感同身受而觉得奇怪或是矛盾。
我这里说的人物和语言行为不符,更多的是不合逻辑、不合常识。
比如,丁元英作为一个超脱的、有大道的人物,不拘小节、不在乎世俗眼光、不符合世俗价值观,行事和常人有很大不同与反差,这反而是正常的。
但这样一个有智慧、通透的男人,却会感到自己乘飞机去耶路撒冷和爱人约会,是很丢面子的事情,还要求女方保密。
再比如,芮小丹虽然是一名“普通”警察,但却住别墅(虽然产权在母亲名下,其母远在德国开旅馆),酒店有股份(虽然自己不参与经营),拥有德国永久居留权。这样一个家庭条件优越、在体制内工作的人,却总把“没饭吃”挂在嘴边,这生存危机有点大的离谱了!
第三,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不足,多处重复、单调。讲规律,来来回回就是一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讲丁元英厉害,翻来覆去就是一句“他是魔鬼”。
2、印象深刻的三人自杀
对小说中印象比较深刻的是结局时三个人物的自杀。
芮小丹的自杀是意料之中的,就像丁元英所说:“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来去自如。丫头,不简单呐。”
芮小丹追求的是个体生命的美好与激情,美好与激情过后,就可以坦然画上句号了,苟且与平淡不是她能接受的。在她选择自杀的一刻,一切戛然而止,生命定格了,爱情也定格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芮小丹可以说是真正悟透了生死。但老理并不赞同芮小丹的价值观。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它通过爱情、亲情、友情,和他人的生命产生了联结。以自己的死亡,斩断这种联结,虽然自己解脱了,但对爱你的人是一种伤害。
乐圣公司老板林雨峰的自杀,我是有些意外的。
一个在商场打拼几十年的“强势”人物,说自杀就自杀了,可能就是老子《道德经》所说的“刚者易折”吧。
林雨峰作为一个一直进攻、一直成功的商界巨子,接受不了自己的失败。我觉得他只是死于自己的面子,太不值了!如果从商业角度来看,本来他能获得更好的里子。乐圣和格律诗合作后,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只要经营得当,蛋糕会越做越大,丁元英又不参与经营,林雨峰会有更大的平台与事业。
刘冰的自杀则因为绝望,掺杂着对自己无能的羞耻。
刘冰起初因为想分一杯羹而搭上丁元英主导的创业,在遇到表面“危机”时,急于抽身,却在抽身后发现这竟然是一个天大的“机遇”。自此产生了对丁元英的崇拜,甚至是盲从,乃至丁元英给他作为“杀手锏”的文件袋,都不曾打开看看,就开始了孤注一掷的“博弈”。
他从来理解不了丁元英,由从众到盲从,他把丁元英当成了救世主,当救世主“背叛”他时,自己就给自己宣判了死刑。
3、财富从哪里来?
作者在书中对所谓“血汗工厂”的描述,其实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及本世纪初,市场经济大潮下民营企业发展这一社会现实的反映。
作者借丁元英的口,认为格律诗的“血汗工厂”对乐圣这一“正常公司”的竞争是“杀富济贫”,而丁元英甚至为此而自愧、自责。
我认为这没有什么自责的,如果没有血汗工厂,就没有第一桶金的积累,也不会有后续工业体系的升级换代。
发达国家基本都是这样走来的,只不过西方是以其他国家为血汗工厂,而我们是自己消化了。
书中“杀富济贫”的讨论引发出我的一个思考:财富到底从哪里来?
按照经济运行的过程来看,生产者制造出产品,社会上就有了这个产品,那么接着谁来消费这个产品呢?
如果是生产者自己消费自己生产的产品,也就是生产者同时是消费者,这是不是一种自给自足?也就是说普通老百姓在社会上是同时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出现的。
这里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群体”概念,两者不是每一个“个体”一一对应的关系:比如一个工人,他做一顶帽子,他就是生产者;他买一双鞋,他就是消费者。他同时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并不是说自己做帽子自己戴。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上边提到的“自给自足”实则是一个社会或国家内部这样一个相当大范围内的自给自足。
如果是真正的自给自足,应该是不会有人赚到钱的。因为生产出来的东西,都消费掉了。如果蛋糕做大,生产过剩,最终产品卖不出去,没有被消费掉,理论上还是不会有人赚到钱。
既然现实中有人赚钱,那必然有人生产多,有人消费少,这之间的差额就被某些人赚走了,也就有了富人,就是有钱人。
上面讲的这些,是为下一个问题做铺垫:如果大家都赚钱,这可能吗?也即共同富裕、大家都有钱,可能吗?好像不可能。
因为按照上面叙述的逻辑,既然赚钱,说明有差额,就说明有人劳动多而消费少,就说明有人会受穷。
当今的世界,基本上是发达国家生产少消费多(有钱人)、发展中国家生产多消费少(穷人)。尤其是美国,工业空心化,实体生产大大降低,但生活水平却非常高。这是赤裸裸地收割其他国家财富,也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道德经》)。
回到作品中的问题,丁元英认为格律诗对乐圣的竞争是“杀富济贫”,但在国内可以说是乐圣先富带后富(只不过乐圣是被迫的、不得已的),因为乐圣并没有被“杀”,反而会更富。
乐圣和格律诗合作重组之后,公司实力会更强,产品成本更低、品质更高,进而抢占国外市场,去杀国外的富、济本国的贫,最终还是一种“杀富济贫”。
引申下去,可能得出一个结论:国与国之间在财富或发展水平上是无法共赢的,世界人民是无法都过上好日子的。因为没有外星人的“富”让地球人来杀了!
美国人早已看出这一点,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说:“如果让中国人都过上美国人这样的生活,那么将是世界的灾难。”言下之意就是不能让中国人过好日子,一定要遏制中国的发展。
奥巴马之后,特朗普、拜登一直就是这么做的。美国遏制中国的意图不会改变,不要幻想对美国让步、处好关系就能万事大吉。
只能丢掉幻想,准备斗争。
4、从来就没有救世主
中国人一定对这句话不陌生: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靠天靠地、靠山靠水、靠父母、靠朋友,就是不靠自己。这其实就是一种寻求“救世主”的心态,把自己命运交给外在的力量、依靠外力来解决自己的问题。
做学生时,总想着老师为自己负责:自己学不好,是因为老师教得不好。
工作时,总想着单位或领导为自己负责:提拔得靠领导赏识、要巴结领导;发展不顺,是因为领导不公平、给自己穿小鞋……
甚至无意识的,总觉得社会应该为自己负责,稍有不顺,就怨社会。极端的甚至要报复社会、伤害无辜。
当然还有男女关系上,觉得有了对象,自己就万事大吉了,有依靠了。自己过得不幸福,是因为对方不爱自己、不理解自己……
这种心理,就是把别人当成了救世主。然而这样的救世主如梦幻泡影,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干,真正的救世主只能是自己。
《国际歌》里唱到:“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
全靠我们自己。”
《遥远的救世主》要批判救世主文化,实则又塑造了“丁元英”这样一个救世主,难道不是吗?
丁元英带领一群底层人物创业,他们本来有机会追随强势人物,改变自己的阶层。
但是很多人理解不了丁元英,中途下车,回归到原有层次。
而相信丁元英的肖亚文和欧阳雪,虽然同样无法理解,但还是选择相信丁元英,从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反对救世主,可是仍然把丁元英塑造成了救世主。
就像我们经常反对形式主义,可往往是以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取代了旧的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