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台区莱蒙水榭阳光小区更换物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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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子晚报“新闻”接到南京市莱蒙水榭阳光小区业主投诉,反映小区更换物业后,产权车位将不再对业主出租。记者前往该小区探访调查了解到,按照新的车位租赁方案,这个余户规模的小区今后只有88个人防车位可供业主租用。

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产权车位不得“只售不租”,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而逾期不改正的,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闫春旭

业主投诉gt;gt;

“等于是逼着我们买车位!”

莱蒙水榭阳光小区这名业主投诉称,该小区由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成,近期业主收到通知,自10月31日起,小区产权车位不再对外出租,业主只能承租小区人防车位及小区外的车位。

针对这位业主反映的情况,10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丹路上的莱蒙水榭阳光小区进行实地调查。

小区内,记者遇到一位刚从位于小区东门的车位租售中心咨询后出来的林先生。“我们从小区交付后就住在这里,已经五年了,一直都是租车位并按时交停车费,但现在不给租产权车位了,只能去‘挤’少量的人防车位,等于是逼着我们买车位!早知这样,当初我们就不在这个小区买了!”67岁的林先生显得很是不满。

投诉业主也表示,部分业主和租售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沟通,但对方“不考虑广大业主诉求,只为进行车位销售,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权益。”

记者探访gt;gt;

只剩88个人防车位可供租用

记者跟随林先生进入小区地下车库。在负一层地库的一端,张贴有“人防区域”的字样,里面有88个人防车位。记者看到,这里大部分都是双层立体车位,根据车位租售中心公布的信息,在这88个车位中,77个为机械车位,11个为自走车位。记者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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