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收益必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请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给予了详细细致的范围规定,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收益,明确规定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由于知识产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权益范围,有关知识产产权的概念、范围、相关收益的权属问题,简单做个梳理。

一、首先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知识产权的收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二、对上述法律规定的理解

民法典及民法典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一方或者双方应享有的知识产权实际取得的相关财产性收益,或者在将来一定期限内可以明确一定享有的相关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是民法典和民法典的司法解释只是规定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享有知识产权取得的相关财产性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能当然理解成享有的知识产权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的收益是两个法律概念。

三、对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收益的理解

1、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简单来讲就是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享有的相关权利,其中主要是财产性权利。我们国家也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专门的立法,比如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等等内容。所以知识产权的范围具体就包括商标、版权,专利、商号、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物种权、工业设计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内容,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经常遇到的商标专利版权等这些都属于无形资产范畴,但是其有明显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而具备了一定的权益属性。

2、知识产权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知识产权立法的相关规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原则上是应当制定成果的创造人,这里的创造者可以是一人或二人以上等等共同享有知识产权。所以民法典以及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的权益归属问题没有做相关的规定,这是因为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的问题,已经在相关的知识产权立法中给予了明确规定。在这里需要重点明确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应当是创造该智力成果的创造者单独所有,知识产权并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将知识产权直接规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有。

3、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

所谓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简单来讲就是对该知识产权享有所有权的创作者本人应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让渡该知识产权所取得的相关财产收益。知识产权本身具备财产性属性,权利所有人因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会对其享有的知识产权取得一定的财产收益。该收益并非知识产权本事,因此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所规定,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知识产权实际取得的收益或未来时间内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关于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收益的总结

购买专栏解锁剩余23%


转载请注明:http://www.myrolling.net/fxbzx/11599.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