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看白癜风哪里好 http://baidianfeng.39.net/index.html“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农村土地确权、林权制度改革以及三权分置基础上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云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根据云南试点地的经验,认定妇女集体成员资格却存在极大的困难。”1月30日,在云南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和红梅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说。哪些妇女存在集体成员资格认定困难?“因婚姻关系变更而离村离家的妇女、因未参与承包地分配和无法参与宅基地指标分配而丧失成员资格的外嫁女、嫁给城镇居民但未改变户籍的妇女,以及长期外出打工的妇女等。”和红梅说。多种原因致使精准认定存在困难到底是哪些原因造成了认定困难,和红梅为记者做了详细分析。“首先是妇女对参加自身土地权益维护的意识不强,参加活动不积极。”和红梅对记者说,妇女对自身的土地权益缺乏了解和认知。年,云南省妇联分别在昆明市宜良县、大理州大理市、保山市昌宁县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显示,超过三分之二的受访妇女表示知晓相关法律,但对妇女的土地权益却认知不全,还有近三分之一的受访妇女表示不了解任何关于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对于自身权益的认识不全,加上土地近年来的产出效益较低,妇女对农地的依赖性较以前已大大减弱。”和红梅分析认为,因此妇女对参加自身土地权益维护的相关培训、政策宣传活动、村民会议都不积极,给权益保障工作带来较大挑战。“妇女参政议政比率较低,妇女干部在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方面话语权少是另一个重要原因。”和红梅告诉记者,从大理、昌宁和宜良的实地调研情况来看,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社女干部和妇女代表所占比重最高为16%。“部分原有的乡(村)规民约制约着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与维护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和红梅说,乡村规范、传统以及村规民约在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与维护方面占主导地位。还有则是政策解读不全面,导致妇女对土地权益认识不全面甚至不了解。和红梅认为,政策解读不全面,与基层工作人员缺乏性别意识有很大关系。基层工作人员在更多的时候只是注重按规范流程执行政策,忽略了特殊群体因为性别的原因而存在的权益差异。多项建议确保妇女权益不落空鉴于上述原因,在年云南两会上,和红梅向大会提交了《确保妇女权益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不落空的建议》。“首先要增加基层普法宣传,基层配备法律咨询顾问。”和红梅为记者解释说,这一建议主要针对农村妇女对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与措施的知晓率低、维护意识不强,有必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活动。“可编写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法律和政策的知识普及手册,开展土地政策宣讲,或通过宣传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解读,帮助农户了解、掌握相关知识。”和红梅建议,随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妇女的土地权益不再只是简单的承包经营关系,通过政策宣讲,让妇女们提高对其土地权益的认识度和对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对于如何才能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和红梅还建议,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的同时,增加对乡村的法制服务,与乡镇司法所、土管站和妇联联合建立乡村土地政策、法律咨询信息平台,多渠道宣讲相关的土地政策和法律知识,让妇女能有一个事前了解咨询的平台。“识别特殊群体,根据实际精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