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齐先生
我在海港区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如何申报慢性病?哪些病种可以申报慢性病?
答:一、二类慢性病每年申报时间:5月10日至5月31日、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三类慢性病每月都可申报。
一类慢性病:高血压3级高危级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病毒性肝炎(中、重度)、肝硬化、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类慢性病:帕金森病、癫痫病。
三类慢性病: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限肾、肝、心脏移植术后)、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病。
申报材料:定点医疗机构近期的诊断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并加盖公章、相关检查化验单、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1份,携带上述材料到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理。
王先生
我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患有高血压,如何办理慢性病本?
答:每年5月、10月患者携带住医院公章、医院公章、社保卡复印件,到参保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办理慢性病本,青龙满族自治县医保中心组织11月份统一评定。如果时间有变动,乡镇各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