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地70年产权续期是否收费房地产管理法修

针对社会民众较为关心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如何续期以及续期是否缴费等问题,《民法典》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那么,今后续期的费用问题将依照什么法律、哪些行政法规来办理?最新信息显示,今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改可能涉及这一关键问题。

当前普通民众购买的商品住宅,其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大多为70年,获取代价为开发商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这笔费用随之转化为房屋的成本之一。实质上,这个成本是由购房者来最终承担。

现行《物权法》第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对比可见,《民法典》增加了“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句话。

《民法典》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物权法》则同时废止。换言之,有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后续将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来执行。而外界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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