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丹东的乡村美景如画。10月27日,走进振安区鸭绿江街道珍珠村,一条条道路洁净平整,一幢幢农舍错落有致,一座座大棚排列有序,一张张笑脸质朴幸福。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后,俺们的日子真是越来越好了。”提起村里改革带来的变化,振安区鸭绿江街道珍珠村村民刘桂香高兴地说。作为“珍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之一,刘桂香每年可以分到1.5万元左右的股红。在珍珠村,如今已有多位村民与刘桂香一样,成为村资源、资产、资金的股东。珍珠村根据这些村民在村里工作的年限等因素条件,在每年年底为他们发放不同数额的股红。
“珍珠村自年起将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进行充分整合和分配,每名村民每年按村集体纯收入享有分红的权利,去年平均每名村民可分红元,超过60岁的村民最高可分到元。”振安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鸭绿江街道珍珠村和楼房镇楼房村,成功探索出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并较好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在珍珠村,以往,村集体资产可以说是人人有份、又人人无份,大家不了解、不关心、不过问。改革后,村民们清楚了本村有多少资产,明确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后,不但能分红,而且对村集体资产的使用更有话语权。“在产权制度改革中,村民们最为关心的就是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振安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振安区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做到流程严格、标准一致、民主公开、合法规范。与此同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股民更多财产权益为重点,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强劲动力。
采访中,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摸清核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是稳定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的需要,也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要基础。如今,振安区产权制度改革成效初显,全区45个村共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0.11万人。截至去年10月31日,振安区45个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并完成赋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国家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得到国家专家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并获得第二批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称号。
更值得一提的是,振安区充分利用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三资”规范管理,在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民利益联接机制等方面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方式指导发展、促进振兴。
“我们将不断巩固成果,将农村集体经济逐步壮大。”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和各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村集体经济。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四荒”、水面、土地整理等节余土地及村民自愿入股的土地进行整合,大力发展合作社经营模式,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村多品”或“多村一品”,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以振安区为例,该区围绕小浆果优势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以金山牧业、美比食品等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小浆果种植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壮大一批农事企业,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将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积极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打破区域和所有制界限,发展村集体经济,把农民劳动合作与社会资本、技术、管理合作等结合起来,把土地、林地资源优势与商品开发结合起来,通过对传统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新办经济实体,优化生产结构,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方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方面,不断发展村级加工企业,达到效益最大化。加强家庭农场、合作社运行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标准化生产,统一销售。此外,还不断加大农事企业扶持力度,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保证农民的利益和企业对原料产品的需求,完善农业产业链条,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增收。本报记者邢漫